基本信息

事项编码 100005
事项类别 禁止准入类
行业领域 /
负面清单版本 2025年版
禁止或许可事项 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

措施信息

中央主管部门 金融监管总局、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 公安部、 国家网信办
县级主管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、 县金融监管支局、 县公安局、 县委网信中心
禁止或许可事项措施描述 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,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,不得非法集资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:(一)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;(二)直接或间接接受、归集出借人的资金;(三)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;(四)自行或委托、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、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;(五)发放贷款,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(六)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;(七)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,代销理财产
地方性许可措施 /